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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太原迎泽大街支行被罚款40万元 对闫建宏警告

2021-12-10 17:00|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4349| 评论: 0|来自: 银保监会官网

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光大银行太原迎泽大街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闫建宏

单位

名称

光大银行太原迎泽大街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顾文冠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

行政处罚决定

光大银行太原迎泽大街支行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闫建宏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山西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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