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王莹近日,福建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举行“福建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签订仪式,同时启动上半年的理赔工作。协议明确被保险人为福建省内在职在编人民警察,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被评定为烈士或者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保险公司给予死亡保险金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被确认为病故的,保险公司给予病故保险金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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