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等地突遭龙卷风、冰雹等严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6月25日,中央财政向江苏省紧急拨付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抗灾救灾及保生产等相关工作。 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000万元;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3000万元,用于支持防汛抢险救灾、修复损毁水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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