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房产证合二为一,原房产证仍然有效 6月20日上午,李佳在清徐县政府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到了编号晋(2016)清徐县不动产权第0000002号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太原市正式迈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土地证、房产证从此合二为一,市民买房办证再不必国土、房产部门两头跑了。 翻开李佳手中的不动产权证书,第一页左侧有证书水印防伪标识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纪念”防伪贴标,右侧有发证单位、日期等信息。与过去的不动产权证书相比,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信息量更加丰富,既包括了房屋信息,也包含了土地信息,且加载了包含证号、权利人等在内的具有防伪功能的二维码。此外,新的不动产权证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附图页有金属线,防伪功能十分强大。 李佳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激动不已。他说:“以前办事需要在国土局、房管局等各个单位跑,现在统一登记后程序简便多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韩贵明介绍说,统一登记后,手续明显简化了。“多头登记”变“一地登记”后,居民买卖房产只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一个窗口办理一本证书即可,不必再跑两个部门、提交两套材料。 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是不是必须要把原有的房产证换成不动产登记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荆庆年表示,不动产登记遵循“自愿登记”的原则,不会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也就是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不换新证对于百姓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若房产将进行交易,登记过户时,旧的土地证、房产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简单来说,现有土地证、房产证依旧有效,但若房主将房产交易和过户后,交易的另一方领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在太原市不动产权证首发仪式上,清徐县共发放了三份不动产权证书,其中一份为土地使用权登记、两份为房产所有权登记。太原市其他县(市、区)也将陆续启动发证,其中六城区的发证时间为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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