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良信息记录将定期公布 提要:今后,将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良信息记录。此外,对发生重大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实施一案双究,既追查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今后将实行属地管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旅游部门要主动融入“信用中国”体系,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 今后,我省将建立旅游投诉联合处理机制,实行首接负责制。部门在首次接到各类旅游投诉和案件后,要立即立案,不得拒接、推诿。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旅游投诉案件责任部门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投诉处理。移交的案件处理后,接案部门应当向转案部门通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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