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山西银保监局关于不予核准太原市佳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苗壮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3〕64号 太原市佳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佳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苗壮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佳合〔2023〕1号)收悉。经审核,苗壮不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予核准苗壮太原市佳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3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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