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金融网讯 近日本网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获悉,山西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3.4 万元 时任董事长和会计运营部门经理均被罚1.5万元。 山西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存在“未按规定履行 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反洗钱规 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客户身 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 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规定,对单位处 23.4 万元罚款。 任建文(时任山西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对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山西古县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 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 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洗钱法》第 三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对个人 处 1.5 万元罚款。 李婷婷(时任山 西古县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运营部门 经理)对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山西古县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 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 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洗钱法》第 三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对个人 处 1.5 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 年 12月27日。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