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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农商银行被罚110万 董事长赵新平罚款10万

2022-1-13 11:45|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2743| 评论: 0|来自: 银保监官网

临汾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乡宁农商银行,赵新平、薛忠明、任建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银监罚决字〔20221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赵新平、薛忠明、任建文

单位

名称

乡宁农商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赵新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行长代为履职超期;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未按照规定认定集团客户,大额风险暴露指标突破监管要求;向借款人转嫁经营成本;部分购买门面房贷款归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乡宁农商银行改正,罚款110万元;对赵新平罚款10万元;对薛忠明罚款10万元;任建文罚款5万元;责令乡宁农商行对其余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临汾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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