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曲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临银罚字 〔2021〕第 9 号 开立个人银行结算 账户未按规定期限 向人民银行备案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 七条规定, 对该行给予警告, 并处罚款 5000 元,建议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 临汾市中心支行 2021 年 12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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