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0 17:21|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6894| 评论: 0|来自: 银保监会官网
(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赵来荣
单位
名称
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周辉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贷后管理不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82571.99元,罚款80万元;对赵来荣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山西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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