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晋商银行乡宁支行开业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130号
晋商银行临汾分行: 你行《关于晋商银行乡宁支行开业的请示》(晋商银临字〔2021〕122 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商银行乡宁支行开业。住所为:山西省乡宁县迎旭东街亨泰华府4-111号。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在分行经营范围内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行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你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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