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李晓阳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88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关于对李晓阳拟任临汾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晋干〔2021〕6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晓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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