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亢慧彬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78号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对亢慧彬拟任临汾市洪洞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农银人寿晋发〔2021〕11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亢慧彬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洪洞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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