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冯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51号 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冯栋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晋发〔2021〕5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冯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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