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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被罚50万

2019-3-26 11:07|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654| 评论: 0|来自: 临汾金融网

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农业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 金爱兰 王静 田国香 代晋燕 关宁 范文波 郭志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199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金爱兰 王静 田国香 代晋燕 关宁  范文波 郭志民 

单位

名称

 农业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谢乾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内控不力,未严格执行自助设备加配钞操作制度,未按规定组织查库、轮岗,对员工培训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对农行太原并州支行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原自助设备管理员金爱兰禁止从事银行业2,对原自助设备管理员王静禁止从事银行业2,对营业室代班主管代晋燕禁止从事银行业2,对营业室运营主管田国香禁止从事银行业2,对原行长关宁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对原行长范文波警告,对原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郭志民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山西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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