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资讯

农商行不准“联网”

2019-1-18 11:07|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421| 评论: 0|原作者: 青青|来自: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呼吁农商行“回家”的声音不小

  在金融科技浪潮下,农商行转型遇到大杀器,监管部门要求农商行回顾本源,不得跨区经经营。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

  据了解,《意见》要求农商行坚守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定位,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同时,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

  而且,农商行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据了解,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实体经济,以及普惠金融、农村金融的支持一直是银保监会工作的大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银保监会围绕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普惠金融大方向出台的各种规定后续还会有很多,普惠金融还会继续“下乡”。

  “走出去”的诱惑

  尹振涛指出,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在升级转型中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在此背景下,很多农商行突破了跨区域经营。

  据《今日农商行》报道,出于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农商银行“走出去”的意愿日益强烈。2008年9月,天津滨海农商行新疆喀什支行的开业标志着了全国农信系统跨省区设立分支机构实现零的突破。随后,上海、重庆、江苏、广东、山东等多省市农商行纷纷加入异地经营的行列。

  “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可能看不到农商行跨区域经营的风险,但在经济增速下滑,或经济面临一定风险的情况下,这些风险都在逐渐暴露。”尹振涛表示,《意见》的出台正是因为农商行跨区域经营的风险正在暴露。

  具体而言,农商行跨区域经营一般有3种方式。一是到其他地方设立原本不被允许的分行、办事处。

  不过,无论是出于对农商银行异地经营前景的疑虑,还是出于农商银行“立足县域”的政策定位考量,监管层面对于农商行跨区域开设分支机构的态度始终有所保留。

  二是通过技术手段,与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科技公司,或者助贷机构合作等等,将本区域的资金通过互联网用到了其他的区域,形成联合贷款、助贷等新模式。

  三是与其它机构,尤其是信托等金融机构,通过银信合作、同业业务、影子银行等方式,进行进行了资产的新的投资。

  而在技术与合作下“走出去”的农商行,也有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以张家港农商行为例,其2018年年报显示,该行截至2017年末异地机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占全行存款、贷款总额的24.15%和36.09%,存款增量和贷款增量更是占到全行新增总额的95%和90%。

  一方面是城市金融已经饱和、升级转型困难,另一方面是跨区经营优秀的营业数据遥遥在望,“走出去”对农商行来说显然是个不小的诱惑。

  让农商行“回家”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3季度末,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5534亿元,次级类贷款余额2512亿元,可疑类贷款余额2860亿元,损失类贷款余额163亿元,不良贷款率4.23%;资产利润率0.98%;净利润1799亿元;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67452亿元,占比20.41%,仅2成。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由于个别农商银行被下调评级、两家农商银行IPO被临时叫停等事件被陆续报道,农商行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不良率飙升”、“资本充足率骤跌”、“IPO临门叫停”、“下调评级”等等标签隐现,跨区经营的负面影响更是被反复提及。

  呼吁农商行“回家”的声音不小。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也表示,从实际情况看,部分农商行出现了贷款垒大户的倾向,在银行业普遍的互联网化转型大潮下,部分农商行借助联合贷款等模式出现了跨区域经营等现象。

  因此,《意见》的出台可视作对当前银行业尤其是区域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联合贷款现象的一种纠偏。

  他指出,联合贷款是好事,有助于推动信贷资源的优化配置,扩大信贷融资的覆盖面,降低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过,联合贷款也有其自身的边界,根据协议安排,银行是最终风险的承担者,对银行的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若银行不满足这些基本条件,借助联合贷款做大业务规模,会造成相关银行的信用风险过载,给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带来潜在风险隐患。

  此外,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整体上看农商行实力偏弱,更适宜结合区位优势发展本地业务,盲目扩张和跨区域发展容易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也与其服务普惠、服务三农的定位相背离。

  从现阶段已经出台的一些文件内容来看,监管机构已经关注到联合贷款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始强调联合贷款的规模控制、强调区域性银行的属地化经营原则、强调银行自主风控能力的搭建等。

  “不过,区域性银行之间差异很大,对于联合贷款的规范,不宜一刀切,而应立足于区域特点和银行自身风控能力出台差异化规定,给联合贷款这一创新模式以规范发展的空间,助力普惠金融的发展。”薛洪言补充道。(文 / 青青)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联系电话:0357-3991268
联系QQ:649622350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