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变我市部分城乡建筑立面色彩杂乱无序的现状,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日前,该支队开始对中心城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建筑立面风貌进行管控整治。 据悉,此次整治活动将通过对建筑物屋顶、建筑立面、施工工地等实施综合整治,基本达到可视“第五立面”整洁有序、色彩和谐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品位、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此次活动的整治范围为临汾机场周边起降范围200米以下可视区域、二青会”比赛场馆周边区域、城市主干道两侧、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高速路两侧及入口可视范围、重点镇所在地和“千村示范”村。整治对象是整治范围内有明显视觉影响的区域和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建筑,重点整治对象为:整治范围内可视的住宅、公共建筑、厂房、临时建筑等红蓝彩钢屋面;重点镇、千村示范”村建筑立面、红蓝彩钢屋面;城市主干道两侧色彩突兀、杂乱,外墙面破损、老旧建筑影响整体风貌,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建筑立面;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可视范围内与周边风貌极不协调、影响景区整体景观的建筑外立面、红蓝彩钢屋顶;建筑施工工地工棚、施工围挡。 整治活动中,将对整治范围内可视的红蓝彩钢屋面原则上一律喷涂为灰色(国标色卡GSB05-1426-2001),整治其他非彩钢屋面破损、杂乱现象;拆除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楼顶违章搭建的彩钢屋面建筑;工地施工工棚屋面、施工围挡不得使用红蓝彩钢,整治范围内的施工围挡原则上也不得张贴、涂画色彩艳俗的宣传画、广告标语;市区施工围挡采用灰色,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色彩规划要求确定统一的颜色风格;重点镇、“千村示范”村应当充分研究、提炼地方传统建筑特色风貌,建筑立面整治应选用符合当地乡土特色和传统建筑风貌的建筑材料、建筑形式、色彩,禁止对建筑外墙面粉刷为白色或艳俗色彩,特别是禁止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中的历史建筑进行粉刷、加盖彩钢屋顶。各县(市、区)应研究制定本地农村建筑立面色彩标准规范,统一标准进行整治,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的建筑体量、色彩、建筑材料应结合景区规划、特色进行整治,不得使用彩钢屋顶,外墙原则上应使用与当地传统建筑风貌协调的建筑材料;整治范围内的各单位、企业要自行积极整治自有建筑屋面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建筑外立面破损现象,达到立面整洁、色彩协调一致的效果。 从11月30日开始,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全体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利用航拍技术对临汾机场周围起降范围200米以下可视区域、二青会”比赛场馆周边区域内需要整治的建筑物屋顶、建筑立面、施工工地进行实地勘察测量,对区域内待整治的面积进行详细摸排统计,并对临汾机场周边的彩钢房进行拆除和变更外立面颜色。该支队将按照“遏止增量、优化存量、实事求是、分期分批、突出重点、统筹城乡、权责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对辖区内建筑色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城市整体建筑风貌得到长久性提升,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共创人居新环境,共享美好新临汾。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