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的车被人砸了,得损失1万多,你们快帮帮我吧!" 前不久,公安蓟州分局文昌街派出所接到渔阳镇的杨某报警,称其前日放在商贸街某饭店前的汽车被砸,汽车天窗及右侧后视镜被毁。 民警依法受理,然而在对其停车的饭店进行走访时,并未发现杨某及其车辆在该饭店附近出现、停留,这引起了民警怀疑。民警对杨某询问,起初其支支吾吾似有遮掩,再三追问下,杨某才说出了这起"砸车"事件背后的故事…… 原来, 一个月前杨某发现汽车天窗损坏,遂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了110报警,属地派出所依法受理,并为杨某海出具了受案回执。然而,杨某向保险公司报案时提供的汽车损坏部位与汽车实际受损部位不符,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杨某觉得如果不能理赔自己损失较大,遂自作聪明想再次报警后找保险公司理赔,考虑到属地所有报警记录,于是便设计了前文中的"砸车"闹剧。 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杨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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