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机构的分红近期成为行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南都记者获悉,寿险企业股东大会陆续在6月底前举行,已有四家寿险明确公布了合计百亿元的分红方案。南都记者统计,2017年寿险企业的分红占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三成,有寿险公司2016年的该比率超过30%.除了派发年度利润分配外,部分经营良好的寿企还派发季度利润分配,或补充利润分配。 国内一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高管对南都记者表示,保险行业的基本面在发生深刻变化。保险公司的分红能力也在持续提升。 四家寿险分红近百亿元 险企正在公布2016年年度的利润分配计划及2017年一季度利润分配计划。南都记者获悉,截至2017年6月底,大部分险企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太平人寿、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及长江养老等多家险企公布了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 南都记者从太平人寿获悉,其2016年度分配股利15.55亿元。太平人寿2016年注册资金100.3亿元,该派息水平相当于每股派0.155元。值得关注的是,成立于2007年的长江养老亦进行最近五年来的首次分红。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后,长江养老分配2016年度股息0.43亿元。而长江养老2016年的注册资本7.88亿元,相当于每股派息0.054元。 此外,中国人寿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4元(含税),共计约67.84亿元。6月16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新华人寿派发现金股利,每股0.48元(含税),共计14.97亿元。 令人关注的是,上述多家寿险公司的2016年度分红占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30%.太平人寿为34.76%,与2015年年度分红占比35.50%相接近;中国人寿35.47%,新华人寿30.3%,满足了《公司章程》中关于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此外,尽管长江养老保险的分红总额不高,但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已高达44%. “保险行业在发生深刻变化,保险格局回归强者恒强的格局。保险公司的分红能力也在持续提升。特别是保费规模在不断增大,而且新业务价值也在不断增速,明显超过保费增速。这意味着蛋糕在不断增大,对公司来说,更加好吃和有营养。”国内一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高管对南都记者表示,“公司的利润处于稳步增长阶段,未来将会考虑提高股东现金回报水平。” 连续派息 令人关注的是,积极进行派息的寿企,有近六成是2001年至2003年成立的。 经南都记者统计寿企2010年至2016年年报获悉,从2008年至2017年均公开披露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寿险共12家,涉及资金1837亿元。其中中国人寿的分红占了54%,平安人寿占了近25%. 令人关注的是,2004年保监会再度开放审批多家寿险公司,保险业竞争加速。经南都记者统计,派息的寿险机构中,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中意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中国人寿及招商信诺等险企成立于2001年至2003年。此外,2005年成立的则有人保寿险及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此外,还包括了1992年成立的友邦保险及2007年成立的长江养老保险。 备受关注的是,寿险的派息在2014年至2016年呈现连续派息的情况。 根据安排,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险企是根据2013年及2015年年度运营情况,安排派股东现金股利。其中,长江养老、富德生命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及招商信诺四家公司录得一次股东现金股利的纪录外,友邦保险在2015年及2016年有两次股利分配纪录,而剩下的公司均获得三次及以上的现金股利分派历史。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及2016年多数寿企的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达到30%以上。 上海一家大型保险公司高层曾对南都记者表示,公司上市后的一大追求就是为股东创造持续的价值和回报。“上市十年时间,公司每股内含价值持续增长,分红金额也在不断稳定地提升。” 派现多转增少 除了派发年度利润外,部分经营良好的寿企还派发季度利润分配,或补充利润分配。 南都记者查阅获悉,太平人寿于2015年派发了2014年度股息4.05亿元外,还对股东进行了补充利润分配为0.138亿元。 平安人寿则在2016年派发了2015年度派息84.5亿元外,还派发了2016年三季度股利89.23亿元。此外,平安人寿亦派发了2015年一季度股利68.614亿元、2013年三季度股利60.16亿元、2013年一季度股利60.16亿元、2012年一季度股利50.02亿元及2012年三季度股利10.14亿元。此外,平安人寿亦派2010年度中期股利20.23亿元。 此外,业务迅猛发展的寿险每股派息比率较高。 富德生命人寿派息历史较短,但2015年派息11.75亿元,彼时注册资本亦为11.75亿元,每股派息1元。而根据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2.46亿元,分红占该比例为11.47%.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情况是,寿险公司在分配股东现金股利后,较少同期进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南都记者仅从招商信诺获悉,招商信诺在2010年以未分配利润1.4亿元转增资本,同时向股东分配利润1.56亿元。中国人寿及新华保险多次宣布分配股利的同时,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南都记者咨询获悉,一般险企在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后,才分配年度股息。另一种情况则是,部分险企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后,分配年度股息。 目前险企不进行股利分配的原因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经营情况较差,在该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另一类则是公司考虑净利润的规模及下一年经营情况等因素做出拟不分配的决定,这类险企亦有可能在可供分配利润达到一定规模时进行股利分配。 此外,有公司会选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这部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值得关注的是,在当前偿付能力管理下,分配了股东现金股利后,从而减少实际资本,会对偿付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确实如此,公司进行分红必然要考虑分红后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偿付能力充足率等等。”上述保险高层表示。 采写:南都记者梁小婵周亮 实习生李才仁 链接 财险:新机构派息积极 南都记者统计现有财险公司2010年至2016年年报获悉,19家财险对股东的分红总额达583.70亿元。不过,人保财险的分红占34%,平安财险占近31%,太保财险占22%. 与寿企的分红集中在2003年及之前成立的机构不同,慷慨派息的财险近六成为2004年及以后成立的险企。 南都记者统计获悉,进行分红的公司中,包括1996年成立的两家公司华安财险及永安财险,2001年成立的太保财险及华泰财险,2002年成立的平安财险,2003年成立的人保财险及大地财险,2004年成立的安信农业、安华农业、永诚财险以及安盛天平,2005年成立的则有阳光财险、中银财险,2006年成立的国寿财险,2008年的则有国元农业、鼎和财险、英大财险及东京海上等,2012年的则有鑫安汽车。 值得关注的是,鑫安汽车在2015年及2016年亦先后分配股东股利0.11亿元、0.03亿元,而2017年鑫安汽车亦有利润分配计划。 此外,多家财险亦在最近五年中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未分配利润转资本,时间较为集中在2011年度及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 太保财险在2012年度利润分配中,股利分红为16.15亿元,占当时归属股东净利润的61%,而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85亿元;华安财险在2011年度分配股利0.98亿元,每股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并宣布以2011年末总股本14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5股,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亿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由14亿元变更为21亿元。 无独有偶,永诚财险于2011年度分配股利为0.99亿元,占归属股东净利润的78%;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98亿元。 永安财险于2016年对2015年度股利分配为0.799亿元,占归属股东净利润的10%,而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资本3.46亿元。 不过,部分未进行的分红的财险早就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航安盟2015年的所有者权益表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0.9亿元,三星财险在2010年的所有者权益表中,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约合0.4亿元。 南都记者从平安财险获悉,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根据2016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拟转增任意盈余公积金85亿元,剩余净利润90.9亿元作为留存利润暂不予分配。平安财险目前尚未公布任意盈余公积金的使用,但根据南都记者获悉,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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