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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0万

2017-4-26 18:03|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674| 评论: 0

  近日,银监会官网发布“运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运银监罚决字〔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同业融出资金超过监管规定的问题,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资料显示,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杨志敏,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同业融出资金超过监管规定”。

  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对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薛建荣在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长期间,对该行同业融出资金超过监管规定一案负直接责任,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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