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任务分工如下: 一、刘予强市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的工作 1.深入开展“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借助互联网、新媒体,开展问政和评议活动,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 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循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5.深入落实“13710”工作制度,2017年6月底前市县乡全面建立电子督办平台,将重点工程项目、企业技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平台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6.强化应急救援管理,积极推进应急处置信息共享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7.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8.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9.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工作。 二、王振宇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财税、金融、统计、审计、地震、人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民族宗教、文物旅游、重点工程、应急管理、企业上市、证券、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0.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完善“市长信箱”“市长热线”“临汾随手拍”等平台,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互动。 11.加快推行政府系统OA移动办公,健全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合理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 1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9%。 15.实施645个有重大引领支撑作用的重点项目,总投资3935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674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重点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省定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重点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相结合的原则,更好发挥改革的牵引作用、开放的先导作用,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通过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使改革红利尽快转化为发展动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煤炭工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加大综合配套改革力度,在百里汾河经济带内,努力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重点实施在产业转型、生态治理、主体功能区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9.持续推进西山七县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采煤沉陷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等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0.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21.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环渤海、黄河金三角等区域交流合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针对全市重点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包联、定期调度、双向协调等工作推进机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守信意识,打击违约行为,加强信用评级。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4.按照“沿汾崛起、两翼齐飞”的总体布局和“一带两圈多点”城镇化布局,有序调整行政区划,加快“一城三区”、侯马曲沃同城化发展。 25.继续实施“大县城战略”,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加快构建多极发展新格局。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鼓励就近城镇化、梯度城镇化,出台财政支持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城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动投资审批制度规范化、标准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9.继续打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组合拳”,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30.抓好西山煤层气开发以及永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等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工业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3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完成86亿元,与上年持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2.创新投资机制和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已进入重大项目库的PPP项目,要加大实施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重点办、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3.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实体经济。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 35.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6.实施就业创业援助工程。落实省政府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七补一贷”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建设。(六件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7.扎实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 38.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39.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0.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1.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入轨运行。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2.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3.适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市残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4.实施职业培训全覆盖计划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新转移农村劳动力4.7万人。(六件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 (五)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45.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46.最大限度减少核准事项和前置条件。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