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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农安违法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 被吉林保监局处罚

2017-3-22 22:49|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714| 评论: 0

  

中国人寿农安支公司被吉林保监局处罚

  中国人寿农安支公司被吉林保监局处罚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近日,吉林保监局发布吉保监罚〔2017〕9、1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保监局表示,经查,2014年9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刘先锋作为该公司时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崔雪峰作为该公司时任个险渠道销售督导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吉林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4年修正)(以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决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公司罚款5万元。对刘先锋和崔雪峰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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