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保险集团”)《关于申请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开业的请示》,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今年8月18日,中国保监会做出批复,同意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康保险集团,并进行集团化改组。 陈东升曾坦言,选择这样的改组方式而非重新设立集团,是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但是泰康确实要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并承担巨大的工作量,所以“我们就要辛苦一点”。如今看来,这些“辛苦”似乎取得了一些进展。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泰康保险集团会将所属保险业务(含分支机构)及相关资产、负债转移至此次获得批复设立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允许后者沿用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报批和报备的保险产品。 保监会在批复中指出,泰康保险集团在集团化改组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尽快理顺相关子公司的股权关系,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改组工作依法合规平稳推进,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保监会报告。 在刚刚获批集团之时,泰康方面曾表示,集团化改组,是为了适应集团新战略的发展需要,通过搭建更有效的集团法律架构、管理架构,将强化集团层面的战略管控和资源整合,提升集团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从而推进集团新战略的全面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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