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山西省联社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作出部署,并结合山西省农信社的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山西省联社机关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要点。会议指出,要结合山西省农信社实际,认真抓好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是全省各级农信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系统各级一定要思想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把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与加强系统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系统各级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二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以及省联社党委《关于加强系统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十项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不断提高系统党建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全体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切实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常抓不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不断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农信事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四要把学习会议精神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要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党组会)、党支部会、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强化理解认识,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推动工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把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与全面完成任务目标结合起来。目前,距年底仅剩一个多月时间,但个别市县、个别指标差距较大、问题较多。系统各级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讲奉献的高度,把能不能完成任务目标,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确保全年工作圆满收官。一要对照责任目标,找差距,知不足。要按照年初省联社确定的“一个主题、五个全面”总体思路和“十项工程”安排部署,以及年初签订的各项任务目标,查找问题,寻找短板,明确差距,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补短板,赶进度。当前,存在贷款投放不足、不良贷款压降难度大、增收创利后劲不足、改制化险进展较慢等问题。系统各级特别是差距较大的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哪方面工作有差距,就在哪方面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尽快弥补工作差距,顺利实现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三要强化检查督导,重考核,严问责。系统各级要按照包片安排,树立问题导向,加强考核督导,严肃问责追责。对差距大、进展慢、完成差的指标和工作,要一项一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逐笔销号;对消极被动、应付差事、无所作为的机构负责人,要严肃追责问责,激发工作活力,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把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与提早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明年1月28日就是传统的“春节”,在这之前,全系统要召开全年工作会,安排部署明年的各项工作。前段时间,省联社已广泛征求系统各级对明年工作的思路打算、意见建议。系统各级要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分析当前的经济、金融、市场形势,开展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面临形势研判准,目标任务确定实,考核激励措施严,为做好明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可靠的保障,进而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摘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全会提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全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全党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全会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全会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全会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全会强调,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递补了中央委员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珉、吕锡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范长秘、牛志忠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王珉、吕锡文、范长秘、牛志忠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摘要) 10月31日至11月4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太原隆重召开,会期共5天。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忠诚担当,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开创我省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努力奋斗。 会议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和重要启示,明确提出了治晋理政的总方略、总要求和总目标,系统部署了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会议选举产生了由81名委员、16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一届山西省委员会,选举出十一届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4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代表十届省委所作的题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 忠诚担当 攻坚克难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工作报告。 骆惠宁书记的报告共分八部分:一、过去五年工作和重要启示。二、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引的方向,开辟治晋理政新境界。要求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在实现中国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加快山西步伐;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思想,在推动转型升级中走出山西路径;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讲话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彰显山西气魄;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讲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中交上山西答卷;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讲话所贯穿的强烈历史使命感,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体现山西担当。三、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牵引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站在时代高度开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新局面,构建多元化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用创新驱动培育新的动力源泉,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开创对内对外开放新局面。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山西。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五、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大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推动文化改革创新发展。六、坚持民生优先,加强社会建设和治理。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以改革创新思路破解民生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树立总体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抓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八、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开创党在山西事业新局面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打造干事创业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夯实党的事业发展的坚实根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省纪委工作报告主要精神: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的方针,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体制改革,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实践“四种形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致力推动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报告提出了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层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以坚持促深化,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四是实践“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五是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六是坚持从严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