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业扶贫样本:“两个高于+三个不低于”目标 7月14日,内蒙古银监局副局长贾奇珍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以“金融助力扶贫攻坚,破解贫困地区经济和民生发展困境”为主题介绍了在扶贫金融服务方面的情况。他表示,在支持县域经济、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内蒙古银监局出台了多项措施确保金融服务延伸至细枝末节。 具体来说,一是设立监管目标,守好底线。对银行业支持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发展设立了“两个高于(涉农贷款投放增速必须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必须高于上年水平)”、“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监管目标,定期进行监测和考核。 二是严格监管导向,确保扶贫实效。内蒙古银监局在市场准入、专项金融债发行、存贷比考核及监管评级等方面落实异化金融服务政策,大力推广“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双基联动”等新服务模式,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三是筑牢监管防线,“挖渠蓄水”。要求县域银行机构新增授信必须首先满足农牧业贷款需求,各家银行机构从县域吸收的存款必须主要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严格控制县域资金外流。 到2016年5月末,全区银行机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7096.98亿元、4774亿元,近3年平均增速分别为33.26%、16.44 %,分别超过同期贷款平均增速0.27个、1.61个百分点。 他还介绍到,在扶持发展马铃薯产业链、支持发展现代农牧业产业化、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农牧业转型发展方面,到2016年5月末,银行业机构发放扶贫开发项目贷款50.6亿元;为94331户(占比31.92%)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49.57亿元。 三年来,通过降低利率、减免费用、清理规范中介业务等方式,银行业机构累计为贫困旗县地区减费让利10.06亿元。包商银行切实增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努力打造“村口银行”,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2.26亿元,服务全区近17万农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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