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特色专区› 检察动态

应建立外主内辅折中保障模式

2016-7-20 10:12|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643| 评论: 0|来自: 法制日报

检察一体化作为检察机关组织构建和检察权运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得到当下世界各国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的确认。但是,我国检察一体化机制尚不完善。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邓思清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上发表题为《我国检察一体保障制度的完善》的文章中指出:

根据检察一体原则,各国建立了各自的检察一体化机制,主要包括上级检察机关或者检察官对下级检察机关或者检察官享有指令权、监督权、更换权和转移权等。

检察一体保障功能体现为对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保障。世界范围内的检察一体保障制度可分为外部保障模式和全面保障模式。

目前,我国检察一体保障制度存在外部保障较弱、内部保障较强的问题,应建立以外部保障为主、内部保障为辅的折中保障模式,并从增强检察机关的整体独立性、完善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有效规制上级指令权、确立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等四个方面完善我国检察一体保障制度。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联系电话:0357-3991268
联系QQ:649622350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