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通过严格追究旅游市场监管主体失管失察等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满意度,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旅游市场监管上实行属地管理。市、县政府是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市场秩序责任制,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