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正式通过了《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人保寿险合作推出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项目。 《办法》指出,具有北京市海淀区城乡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及在海淀行政区域内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均可参加长期护理互助保险。长期护理互助保险资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照护服务机构缴纳互助基金三部分组成,政府按不同年龄段缴费额度的20%比例予以补贴。 据了解,该项目采取的是服务给付的新模式。参保人在享受了护理服务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根据参保人授权向服务机构支付服务金,此举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参保人享受到真正需要的服务,降低服务交易成本,得到真正有效的养老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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