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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网络传销多以"微商"名义展开

2016-7-5 17:39|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863| 评论: 0|来自: 北京日报

  “只要9.9元,在家就可赚大钱。”近期,不少市民的朋友圈里散播着类似信息。天上真会掉馅饼吗?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再度提醒网民认清部分“微商”背后网络传销的真面目,并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查处网络传销工作,加强网络传销案源线索的搜集研判,加强网络传销案件的报备与查处,加强部门协作,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

  据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屡见不鲜。

  通知显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发掘、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途径,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并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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