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首页 › 处罚公示

山西网友反映分到经适房却遇"楼霸"扰民 官方调查

2016-5-24 09:26|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756| 评论: 0|来自: 人民网

近日,山西临汾一名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楼霸”强卖建材的问题。他说:“父母年近80岁,好不容易分到一套经济适用房,拿到钥匙还没来得及高兴,就遇上闹心的事。楼霸挡在小区门口,要求必须用他们的沙子、水泥等建材,但价格比市场要贵得多。”

对此,临汾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称,目前,汾铁佳苑高层小区有400户业主正在对房屋进行装修,小区大门外存在商户经营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的现象。在网友反映小区存在“楼霸”问题后,小区物业公司第一时间与尧都区车站街办事处、车站街派出所联系,张贴告示声明并未参与任何装修材料的销售行为。车站街办事处、车站街派出所、市容、绿化、社区、物业公司等各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于3月3日下午召开现场协调会,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大门两侧出售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商户的管理,同时派出所明确要求各个商户要服从保安管理,不得威胁、恐吓、打骂业主及送料人员。

【网民留言】

父母年近80,好不容易分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2016年1月25日拿到钥匙,还没来的及高兴,就遇上闹心的事。在楼霸挡在小区门口,楼霸必须用他们的沙子、水泥等建材,但价格比市场要贵的多。难道还能容忍这种现象出现?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临汾市住建局责成市房产局调查核实。 临汾市汾铁佳苑高层小区位于临汾市尧都区车站路14号,建有7栋高层住宅楼,共17个单元,占地面积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64万平方米,户数1467户,绿化面积1.99万平方米,小区庭院面积1.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72万平方米。目前,小区有400户业主正在对房屋进行装修,小区大门外存在商户经营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的现象。 在得知反映小区存在“楼霸”的问题后,小区物业公司第一时间与尧都区车站街办事处、车站街派出所联系,张贴告示声明并未参与任何装修材料的销售行为。 车站街办事处、车站街派出所、市容、绿化、社区、物业公司等各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于3月3日下午召开现场协调会,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大门两侧出售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商户的管理,同时派出所明确要求各个商户要服从保安管理,不得威胁、恐吓、打骂业主及送料人员。 目前,小区物业公司已制订了措施,加强人员管理,维护业主权益,如有“楼霸”将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网民留言】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由于华润联盛煤矿在我村采煤,把村里的地塌陷,现在没地种。煤矿一直光推不给任何补偿,请王书记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我们老百姓的死活。

答复意见:

经查,2011年以来,华润联盛兴县峁底煤矿因采煤导致峁底村部分土地塌陷。2015年,兴县国土局、奥家湾乡政府、峁底村村委、华润联盛峁底煤矿联合就土地塌陷问题进行了核查认定。按照核查认定结果和补偿规定,拟对赵某某的2.4亩塌陷地以每亩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但赵某某认为他的土地是被上面流下来的土所覆盖,应该按照土地流失标准给予补偿,不接受土地塌陷补偿标准,一直未领取补偿款。奥家湾乡政府和峁底村村委多次与华润联盛峁底煤矿交涉,煤矿始终不同意按照土地流失标准给予补偿。近日,奥家湾乡政府、峁底村村委和华润联盛峁底煤矿召开了协调会,并议定了处理条款。赵某某同意按协调会议定条款处理。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朔州师范的一名教师。 2010年朔州师专从城里搬到了城外,校长开会说市里给集资盖房,解决上班远的问题。每人集资10万,好多人包括我四处借钱甚至贷高利贷的都有,作为当时基本工资1300多的,我校多数来自农村的年轻教师来说,这是巨款。然而六年来,房子一拖再拖,最后那我们的集资款盖起的房子我们不符合条件买,但一直不退钱,最近有文件说要把房子卖了给我们退钱,我们感到寒心,感到愤怒。王书记请您一定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我们这个揪心的事情!

答复意见:

朔州市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有4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亿多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该项目2010年立项,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到2013年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2010年按照朔州市政府安排,市房产管理局从朔州师专拨入教职工集资建房款3140万元。此后几年,国家审计署、山西省审计厅对该项目进行了多次审计,审计认为,朔州师专教职工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条件,要求给予纠正处理。2015年底,朔州师专部分教职工到市政府上访,诉求“退款或要住房”。对此,朔州市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3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朔州师专教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问题,会议同意朔州师专教职工的诉求,对集资教职工做退款处理。但介于市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列入财政预算退款处理,只能依靠将该批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从售房款中退款解决。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吕梁市临县林家坪镇兴旺山村的村民,由于煤矿开采造成了房屋坍塌与房屋开裂缝,属于危房,听说移民款项下来了,可是从08年开始就说移民,为什么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移?还有这部分移民款项有没有?现在又在什么地方?还望书记能够给出一个解决移民问题日期,这样村民也能看到希望。

答复意见:

经查,林家坪镇属临县重点工矿区,在资源整合前,全镇共有大小煤矿十几座。由于煤矿开采,涉及开采区的9个行政村、20个自然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地质灾害,其中兴旺山村受灾情况比较严重。2011年,林家坪镇对采煤引发地质灾害问题统一进行治理,启动了集中移民工程。在完成了征地、三通一平、引水工程后(共计投资2300万元),因煤炭市场严重疲软,责任企业负债经营,配套资金严重短缺,导致治理工作得不到实质性进展。 2015年,山西省出台了采煤沉陷区治理实施意见后,结合2012年地质灾害治理办法,林家坪镇已重新研究出台采煤沉陷区治理行动方案(讨论稿),受灾户人口按4.5万元/人进行搬迁安置,资金方面采用省、市、县配套资金和企业兜底模式。兴旺山村已列入2016年采煤沉陷区治理范围。下一步,林家坪镇党委、政府将积极落实有关政策,争取尽早全方位开工。

【网民留言】

我是山西霍州人,2014年3月在霍州市鼓楼西街买了楼房,开发商和购房协议上说是2015年七月份交房,可是现在迟迟交不了,并且早在去年后半年售楼部也偷偷的把门关了,工地现在一片狼藉,负责人也找不见,600多户业主苦苦等着盼着,奸商诚瑞源,骗了老百姓,请领导帮帮600多户业主,让相关部门管管我们可怜的百姓!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霍州市委责成鼓楼办事处调查处理。 霍州市鼓楼西街诚瑞源广场建设项目位于霍州市桥西街中段。该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期间由于房地产行情低迷、市场疲软、经济萧条、融资困难等原因造成后续建设资金紧张、建设进度缓慢、交工日期延缓,未能按期交房。 鉴于此情况,霍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解决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施工进度,制定开工计划,列出交工清单,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告知业主。 2.霍州市住建局、国土局、鼓楼办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全力做好服务,同时派出专人监督施工进展情况。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答复业主,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 目前,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该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3月上旬陆续开工建设,各施工区域的开工时间、交工日期都已列出并公布于项目所在地,建设资金也陆续到账,预计将于2016年7月开始陆续交工。

【网民留言】

昔阳县紫光家园二期住宅楼,违约9个月,找政府是互相推,找开发商是不按合同,现在工程一直停工,退房是不给退,听说就是因为开发商和政府之间有债权关系,所以开发商想让政府担保,可政府又没钱,难道这就要让老百姓买单吗?我们半辈子攒的钱就这样被黑心开发商使用吗?

答复意见:

昔阳县紫光家园二期住宅楼是一项纯商业开发建设的18层框架结构商品住宅楼,该项目于2013年5月31日开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该项目由山西世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工程项目各类建设手续齐备,“五证”齐全。该项目与住户所签订的预售协议中交房日期定为2015年6月30日。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到2015年6月30日由于建设资金运转困难,供气、供水、供电、供暖等各类配套设施未及时跟进,以及滞纳金双方意见不一等原因造成了该项目未能按时交付住房,随即出现了多次个体和集体上访。针对上述情况,昔阳县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介入、居中协调,政府分管副县长多次指导并参与了该信访事件的协调处理,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开发商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违约金;2.开发商尽快完善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鉴于供电设施完成周期较长,议定住户用电在供电设施完成前暂使用工程临时用电,费用由开发商支付。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进行。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 我叫孟XX,2005年通过朔州市人才市场和山西电建二公司签定人才派送合同,一直到工作到2014年底由于公司不景气开不了工资底我办理辞职。这期间山西电建二公司曾多次向我们保证将按国家规定给我们交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但直到我辞职找到新单位,需要将保险转到新单位时,才发现山西电建二公司只将我们的养老保险交到2009年底,而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全部未交。现在我在新单位由于欠费保险账号转不过来,新的保险无处可交。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请王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这件事,像我这样的情况在山西电建二公司有很多。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谢谢!

答复意见:

近年来电力建设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火电施工企业效益整体下滑,尤其是山西电建二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多,企业负担沉重。现在面临的施工任务不足,应收帐款回收困难、隐形垫资现象严重等种种原因造成公司资金流严重不足。公司虽为缓解资金紧张多方面采取措施,但仍然很难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由于资金紧张,导致大量拖欠职工的工资及社保费用,暂时无力足额缴纳。 目前电建二公司正在探索生存出路,也在不断完善经营机制,加大完工项目结算力度,追缴外债,同时积极寻求集团公司资金资助,一旦得到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补缴社保费用还需市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给予政策支持与帮助,共同完成补缴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安徽省的农民工,到曲沃县杨谈乡沟东村建惠民小区工地上干木工的.2015年11月底就主体完工了,还下欠我们工资两万五千元,到现在都要不来,请求上级领导帮帮我们要回我们的工资,谢谢你们,祝你们身体健康。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曲沃县委责成杨谈乡政府调查核实。 经调查,反映人王某反映的问题是其与工程承包方(工头栗某某)之间的劳务纠纷,与曲沃县杨谈乡沟东村村委会无关。经沟东村委会与反映人王某、承包方栗某某协商,承包方栗某某表示待工程交工,楼房售卖后(年底前)付清所欠工资,反映人王某对此表示同意。

【网民留言】

我是山西昔阳人,俺爹因病瘫痪10多年了,在2008年办了一级残疾,什么也没有享受过,可准备在2015年领一级残疾补助时不给,说什么级别不够,后来打听邻居好好一个正常人却领了残疾补助,人家是2014年办的,15年立即都能领到,我不是攀比,这也太欺负人了,去问问,人家说爱上哪里告上哪里,这还有说理地方没有,这还让残疾人活不活,还听说他们那工作人员都有残疾证,家属也都有,农村保险、医疗都免。 希望王书记过问过问。

答复意见:

经核实,反映人所留姓名李某某为昔阳县乐平镇建都村人,家中并无残疾人,其本人也从未在网上反映过残疾人问题。针对留言内容中所述“父亲瘫痪10多年,2008年办了一级残疾证,从来未享受残疾人救助资金”的问题,昔阳县2014、2015年度所有残疾证数据库中的一级残疾人享受的“两补”政策做到了全覆盖,并按时足额发放,无一遗漏,不存在一级残疾人领不到补贴问题。 昔阳县残疾人享受各类补贴或救助政策,要求是换发了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昔阳县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时间是从2009年9月份开始,留言内容所反映2008年取得的残疾人证应为旧证,需要换发新证后才能享受相关政策。因未能联系到本人,具体情况无法核实。 反映正常人取得残疾证领取补贴问题,因为无法查找到留言人,所以无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所反映县残联工作人员都持残疾人证问题,经调查,工作人员中有2人本人为残疾人,持残疾人证为合法证件,其他个别人员持证问题在今年晋中市残联开展的办证清理自查工作中已全部予以注销。

【网民留言】

忻州雁门大道金云苑小区业主对忻州鹏宇房地产公司交房违规收费的投诉 一.应收房款及其它工程费用 业主意见: 依据各种文件规定,1.鹏宇房地产公司应提供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后,才具备交房条件,2.最为重要的是电梯至今无<电梯安全检测合格证>,对已经进入的业主有生命安全隐患。3.对于鹏宇房地产公司 未能按期交房的责任,按约定进行赔偿后俱实结算。4.房的面积必须有相关资质单位的报告,才能按面积结算. 二.后期费用 1.天然气初装费 5500元/户 业主认为,鹏宇房地产公司应提供相关收费依据,并提供然气公司正规票据。 2.数字电视初装费 550元/户 业主认为,根据(晋价服字[2015]122号)《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严禁通过代收费用强制捆绑收费。 因此应由业主决定是否装数字电视,再收取初装费。 3.楼宇智能系统一卡通 1200元/户 业主认为,根据忻政办发〔2015〕73号文件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采用IC卡等各种智能卡管理的,在同一小区内应尽可能采用一卡管理,一卡多用,智能卡费用均应包含在物业服务成本中,发卡时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卡费和押金,更不得通过采用多卡管理强制收费或变相乱收费。由于业主或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智能卡丢失、损坏需要补卡的,可以据实收取智能卡工本费。 这是违规收费,拒绝楼宇智能系统一卡通费用。 三.办理产权相关费用(代收代缴代办) 1.业主想知道什么时间能办下房产证? 2.根据《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商品房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业主可自主办理,不需开发商代办,所以不用向开发商交费。

答复意见:

一、金云苑小区基本情况 金云苑小区位于忻州市雁门大道北、七一路西,由忻州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占地面积10786㎡、建筑面积32756㎡。该项目于2013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共建设2幢楼、共计186 套商品住房。2010 年4 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013年 6 月8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 年 11 月 19 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5年11月6 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15年11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开发公司通知金云苑小区业主开始领取钥匙。 二、住户反映的问题 1.鹏宇房地产公司未竣工交房。 2.电梯无安全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 3.鹏宇房地产公司未能按期交房,要求按约定进行赔偿。 4.房屋面积与购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 5.收取燃气初装费5500元,是否合理? 6.收取数字电视初装费550元,是否合理? 7.收取楼宇智能系统一卡通,每户1200元,是否合理? 8.房产证什么时间能办下来? 9.业主可不可以自行办理房产证? 三、调查处理情况 1.在调查中发现,开发公司虽取得了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证,但未办理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忻州市房管局监察大队依据《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暂停交房,待手续完善后再行交付。 2.电梯已于2015年8月11日取得了忻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3.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该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4.关于面积问题,金云苑小区购房协议中的面积为图纸设计面积,协议中也明确该房屋面积以有资质的机构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5.关于天然气费用每户5500元,根据业主与忻州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规定》中约定:“天然气、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入户达到使用要求,有线电视入户初装费、互联网开通、电话开户、天然气开户费用等均由住户承担”。所收取的5500元中除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其余为室外管网施工费用和因小区连接主管道气源较远施工费用。 6.关于数字电视初装费问题,根据业主与忻州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规定》中约定:“天然气、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入户达到使用要求,有线电视入户初装费、互联网开通、电话开户、天然气开户费用等均由住户承担”。有线电视费550元为代收费用。 7.关于楼宇智能系统一卡通,每户1200元问题,要求开发商与住户进行协商,如不需要安装,要求开发商拆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如需安装,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8.该公司正在办理节能认可证,节能证办理完毕后即可办理工程备案表,取得备案表后即可办理大产权证。目前,正在积极办理当中。 9.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办理完大证后,业主可选择自行办理,开发商予以配合。 2016年3月16日忻州市房管局监察大队召集开发商负责人和反映人就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双方就以上所反映的问题达成一致,业主表示很满意。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在此谨代表我华隆小区全体居民反映小区存在的严重问题,望王书记加以重视,及时解决。现将存在问题反映如下: 1、建筑安全存在隐患。小区至今未通过房屋质量验收,但已经在售,在住居民也很多,除了我们这些还迁户,还有很多作为商用房对外售出了,小区西侧紧挨永和公园的土山,土山顶高于房屋的第四层屋顶,距离最近处的楼体墙壁离土山仅仅3米距离,土山的部分切削墙体未做硬化加固,因为土山顶上是一条水泥路面,人车经过时经常会将土石带落到下面,砸坏楼体,甚至伤及人身安全。 2、房产证至今音信皆无。距离合同签订、缴纳房款已经3年过去了,合同中明白写的是商用住宅楼,并承诺有正规房产证,但至今房产证依然毫无音信。有人说该小区土地产权证已被抵押,又有人说是该小区是小产权房,我们去过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多次询问,得不到肯定答复。 3、买房合同中明确承诺的天然气至今未接入,做饭只能用电。但问题是,燃气安装费我们在购房付款时就已经统一上交了,收据都还在我们手里,但到现在都没有通天然气,每日用电做饭都要额外支出一笔不菲的费用,而我们这些只是平常的老百姓,为什么现在只能被迫交着极高的阶梯电费用而无从申诉?我们曾在无奈之下自己联系了霍州市的华润燃气公司,公司说和小区房产商存在纠纷,所以就算我们居民自己再额外交一份安装费也无法为我们安装。 4、小区物业名存实亡,无人管理,去年我们甚至无处缴纳电费而停电,不得已自己到电力局重新开户,换了供电局的统一电表;后来据说开发商没给物业付工资,所以物业他们走了,当时垃圾遍地,很多市民把这件事投诉到了市政府才得以解决。但现在小区处于停滞状态,5号楼,11号楼前面的高层烂尾,留下一地的建筑垃圾,小区内路面泥泞不堪,并且最重要的是住户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去年年末已发生多起入室盗窃。 作为升斗小民,我们没有能制约开发商的能力,却面临随时被卡住喉咙的危险?难道我们老百姓真的只有交钱的义务,权利却无法保障?以上反映问题绝对属实,每一名御华苑小区的住户都可以证明。在我们无助的时候,只有党才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和力量之石。我们等待沟通协商以解决的问题,不要相互推诿。全体御华苑小区居民不尽感谢!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霍州市委责成市住建局调查处理。 一、关于反映御华苑小区建筑工程存在隐患安全问题 经调查,御华苑小区建筑工程经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目前正在完善施工资料及小区建设后续工作。 二、关于反映小区西侧山体安全问题 经查,该区域为茶庄并修筑有围墙,能有效防止土石滑坡。 三、关于反映房产证及土地产权问题 经了解,御华苑小区土地所有权经公开挂牌出让取得。目前部分楼盘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未缴纳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延误了办证时间。网友反映“土地抵押”“小产权”问题,相关情况在国土部门有备案,未发现问题。 四、关于反映天燃气入户问题 经了解,该小区开发商(霍州市华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天燃气企业签订安装合同并预付了部分费用,因资金未能及时付清,导致管道无法入户,影响住户正常使用。为尽快解决此问题,霍州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商筹措资金并与住户做好协商。经协商,拟解决办法为:“由住户直接向燃气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前期开发商已代收费用出具欠款证明,随后退还”。通过摸底做工作,现部分业主已同意此方案,目前正在继续做其他业主工作。 五、关于反映小区物业无人管理问题 经查,从施工期间至住户入住的过程中,均有物业公司全程管理,改电表问题系物业公司与供电部门协调后统一更换的。管理过程中,部分住户要求先完善服务后缴纳物业费用,在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周转资金不足,影响了物业管理质量。小区主通道与永和公园公用,小区院内已硬化绿化,不存在垃圾及道路泥泞的情况。经实地探访,现各楼门禁已基本安装完成。 六、下一步措施 由于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确实影响部分工作的正常运行,给部分住户造成困扰,霍州市住建局将继续督促并做好沟通协调,促进问题尽早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儒林书记:您好! 我代表业主向您反映由原平燎原地产公司开发的瑞邦地景住宅小区乱收费的情况。请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与关注。小区是去年建成的。在交付业主时要求每个业主缴纳多达10多项配套费。其中暖气入网费:60元/平米;电入网费:115元/平米;天然气入网费:3889/户;自来水入网费:13元/平米;以及下水入网费、监控设施、有线电视、绿化等费用。每户缴纳4~6万多元。据我们了解在交房款时有些费用已包括在内,现在属于重复缴纳,不合理。

答复意见:

经了解,所反映的原平燎原地产公司开发的瑞都地景小区每户缴纳4-6万多元并不属实,实际收取为23390元至45300元之间,根据所售房屋面积大小有区别。原平燎原地产公司在物价部门备案均价为3920元/㎡,在销售中房款加二次尾款并未超过备案价。所收的费用在销售时和售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建议:对于开发商与购房户签订的经物价局备案的销售合同双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合法维权。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联系电话:0357-3991268
联系QQ:649622350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