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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护主义(Financial protectionism )

2015-10-23 09:52|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988| 评论: 0

       金融保护主义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伴生物, 其产生发展源远流长。 但作为一个正式概念, 金融保护主义的首次提出是在 2007 年摩根士丹利的年会上,特指新兴市场公司在试图取得发达市场公司战略性股权时面临的壁垒。 西方政府为戒备中国、 俄罗斯以及阿拉伯产油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主权财富基金进入国内金融市场, 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加以干预和阻止, 便出现了金融保护主义的倾向。 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金融保护主义换了种新形式, 发达国家采取了更进一步的金融重商主义保护措施,“买本国货、用本国人、救本国机构”,金融保护主义成为一些国家的重要救市工具。

  2金融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

  随着金融危机的恶化, 以及各国金融救助计划的陆续公布, 可以看出金融保护主义抬头。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保护主义主要是一些国家为稳定本国金融体系、保证国内资金供应、 扭转经济下滑势头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目的是尽可能地将金融资源留在本国,这实质上是一种“以邻为壑”的保护主义政策。 金融保护主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主权财富基金面临抵制

  外汇储备的飞速增长以及能源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新兴市场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的快速膨胀, 并且其规模逐年扩大。 然而, 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面临发达国家的抵制。投资对象国认为主权财富基金由政府控制,一旦涉及国家利益便不遵守市场规则运作, 因此其大规模的并购和投资会威胁本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另外,发达国家对新兴市场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的资金来源提出了质疑。如 2008 年 8 月德国政府批准有关限制外国国家主权基金进入德国市场的法律, 该法律要求防止外国主权基金广泛进入德国市场,以避免其对类似国防工业、电力供应企业等德国敏感经济领域产生过大的影响。 如果外国主权国家基金获得德国企业 25%以上股份,德国经济部将在 3 个月内对其交易的合法性进行检查, 且首先是对该交易是否符合德国国家利益及是否对国家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危害进行评价。

  (二)对金融机构进行选择性的救助

  各国政府虽然制定了数额庞大的金融救援计划,但都是以本国金融机构作为援救对象, 对国内的外资机构却采取“善意的忽视”,导致它们被迫从这些国家撤资。例如 2008 年 10 月,美国财政部出台了 7000 亿美元的金融救援计划,其中 2500 亿美元救援资金用于购买本国银行的高级优先股和认股权证, 其余大部分资金也都流入了美国国际集团(AIG)、房利美、房地美等国内金融机构,仅 AIG 一家获取的救援资金就超过 1800 亿美元, 而在美国的外资金融机构很难从中获益。

  2008 年 10 月 12 日欧元区 15 国领导人通过了大规模的金融救助计划,同意各国政府以购持优先股的方式向本国银行直接注资, 对陷入困境且有系统性影响的核心银行进行资本重组,并于次日宣布了总规模近 13 亿欧元的本国救助金融机构的具体方案。 其中,德国为 5000亿欧元,法国为 3600 亿欧元,荷兰为 2000 亿欧元,西班牙为 1500 欧元,奥地利为 850 亿欧元。在欧元区的外国金融机构则不在救援的范围之内。英国政府也出资 500 亿英镑购买本国金融机构优先股和普通股, 其中 250 亿英镑用于补充英国七家最大银行和住房抵押贷款协会的资本金。 另外向苏格兰皇家银行、 劳埃德银行和哈里法克斯等三家资产负债状况较差的大型银行注资,注资上限为 370 亿英镑。

  (三)限制被救助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

  政府在对本国金融机构提供救助资金时, 附加了若干强制性条件。 政府要求金融机构首先向本国的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信贷以恢复金融市场的资金融通功能, 向本国公司提供投资资金以支持本国就业和经济发展。 例如英国在对金融机构进行救援的过程中, 明确要求受援金融机构要优先向本国企业提供贷款, 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和住房贷款需求, 以帮助本国实体经济复苏。 英国政府曾要求苏格兰皇家银行承诺,增加对本土企业的放贷规模,而该银行也已经开始撤出其在海外多个国家的投资。苏格兰皇家银行在接受英国政府注资之后, 便公开声明将其对英国的贷款金额增加至 60 亿英镑,以保证英国客户正常运转所需的资金。 另外, 一些欧洲国家也已推出针对本国汽车厂家的救助计划。

  (四)为金融资本提供政府担保

  在金融危机期间, 欧洲各国为避免资金外流并吸引资金流入,稳定国内金融市场,纷纷对银行存款和债务等金融资本提供政府担保, 引发了一场金融保护主义的争夺战。 例如美国政府 2008 年为 4.3 亿美元金融资产提供担保;欧元区国家政府在 2009 年末宣布为银行 5 年期以下的新发债务提供担保; 爱尔兰政府对国内 6 大银行提供了为期 2 年总额达 4000 亿欧元的个人存款担保,欧盟各国随后也采取了类似的保护措施。

  (五)迫使金融机构撤回海外资金

  一些国家除了出台选择性的救助措施和国内信贷要求之外,还在金融救援计划中纳入隐性条款,同样起到金融保护主义的效果。 例如奥巴马政府的金融稳定方案首先要求银行接受“压力测试”,但在危机冲击之下,美国的金融机构损失惨重,难以满足测试所需的资本条件,不得不从国际市场撤回所有可以利用的资金以应付国内 “压力”,从而间接达到保证本国资金供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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