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首页 › 银行资讯

信用卡滞纳金被取消 但仍有两大漏洞

2016-4-19 15:26|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626| 评论: 0|来自: 综合

最近央行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于201711日起施行,该规定称,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备受诟病的信用卡滞纳金终于被取消了,这是对广大持卡人的重大利好。

具有惩戒性质的滞纳金,只有具备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能收取,而银行和客户系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行政管理关系。可以说,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顺势之为。但在银行处于强势地位的背景下,仍须对“违约金”加以规范约束,防止其突破公平原则,再次滋生暴利空间。

银行向逾期还款者收取惩罚性或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和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无可厚非。但目前,对于违约金的收取及范围和上限,尚无明确规定,合同法只规定了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该规定实际上留有余地,为收取高额违约金开了口子,极易导致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合同,收取高额违约金。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联系电话:0357-3991268
联系QQ:649622350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