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地方正在努力探索区域金融改革的有效途径,比如,珠江三角洲、浙江温州、福建泉州,还有一些边境地区也在开展一些有特点的试点。试点或侧重于农村金融,或侧重于跨境金融、综合性金融,或侧重于自贸区金融。这些深化金融改革的尝试,有利于激发区域经济改革活力,有利于探索和积累改革经验。 区域金融改革不是金融特区,也不是政策博弈的手段,允许一定范围内对一些方面先行先试,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差异化需要,同时也是给全面改革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
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精神相结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存在明显差异,尝试在不同区域率先进行金融改革与创新,有利于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和消费者的金融服务需求。但也要看到,金融固有的市场性、统一性和开放性,决定了区域金融改革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这就要求在推进区域金融改革时处理好进与稳的关系,既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又要有系统思维和全局概念,最大限度减少博弈,增加透明和公平,避免造成新的扭曲;不能依靠特殊政策和规则,“跑部前进”,要政策、要机构、要资金,而应眼睛向下,贴近市场、贴近基层、贴近消费者。
市场和基层是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区域金融改革要善于从实践中找答案,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大胆尝试、开拓创新。只要不扰乱统一市场、造成扭曲,就不应使用各种紧箍咒,对改革加以种种限制。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墨守成规、闭门造车,难以找到有效的办法,应坚持问题驱动,务实创新,从问题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在设计具体改革方案时,应树立国际视野和宏观视野,树立专业的态度,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权利与责任对应的意识,把握好金融规律和金融特点,使改革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重视用市场力量激发金融机构的动力和活力,重视体制、机制和业务创新,创造可持续发展模式。我国金融改革和开放已进行了几十年,人们在金融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完全有能力掌握区域改革的区间和底线。
区域金融改革归根到底要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金融改革,不是技术游戏,不是形象宣示,不是自娱自乐,而是务实的工作;金融改革,也不是单纯的融资问题,同时也是创新机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融资问题和消费者的金融需求,着力在薄弱环节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以及其他改革难点上探索,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上创新,在发展区域金融特色上下工夫。
我国在区域金融发展中有过深刻的教训,一些地方过于看重融资权利,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建立所谓的区域金融中心,把市场看成是分割的市场,着力在吸引资金流入上做文章,而相对忽视市场的规范及其隐含的风险,最终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应认真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防止把区域金融改革当成形象工程,一哄而起。
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应深化对金融市场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注意与国家金融改革的整体推进相衔接,注意区内区外相衔接,注意与其他方面经济改革相衔接,注意短期与长期相衔接,防止政策博弈和监管套利。要紧密围绕“五位一体”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区域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减少金融抑制,延伸金融服务,不断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使各方面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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