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新政推行以来,临汾市国税局以政策宣传、业务练兵为抓手,完善预备方案,认真落实小排量乘用车车购税减税政策。截止10月11日,使795辆小排量乘用车享受了优惠政策,减征税款275.39万元。
三是建立预案,及早应对,有效解决问题。基层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增设车购税征收岗位和人员,有条件的单位将正常征收业务和减征业务进行分设,由专人进行减征业务操作,有效应对解决了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同时,坚持局领导大厅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政策准确执行。
四是强化沟通,化解难题,确保执行到位。市局确定专人密切监控金三系统征收情况,及时发现了由于系统原因造成滞纳金加收错误和减征范围扩大到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载货车等问题,并迅速向上级进行汇报反馈,同时督导提醒征收单位进行补税,严格要求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价格证明的开具时间为依据,明确界定减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车辆合格证明上的排气量等技术参数为准。通过加强市县两级沟通,及时处理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了减征政策正确贯彻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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