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小学校和教师向学生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形成的教育系统“三乱”现象,成为教育领域的一个痛点,社会关注度极高。2015年据教育部透露,其中“有偿补课问题”已连续6年高居信访首位。从全国各地整治教育“三乱”的情况来看,可谓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究其实质无非是一个“利”字,要整治,还得从破除利益关系着手。 群众对教育“三乱”问题反映强烈,国家对教育“三乱”零容忍,但仍有部分学校和教师置国家法律而不顾,顶风乱收费、乱补课,更有部分老师开始把补课作为敛财的一种手段。教育部门作为主要监管职能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恶性发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山西侯马就有这么一件学校收取学生费用,用途不明,教育局回复更是令人费解的事儿。 据部分家长反映:2016年正月初六下午(离中小学校开学还有10天左右的时间),山西 、侯马市通盛中学高三年级四个班近二百学生,由家长带领,全部准时来到学校,每个学生向班主任交了180元“费用”,并没开任何票据,并坐在“寒冷”的教室,开始了新的“学习”。 本网工作人员就家长反映“侯马市通盛中学存在乱收费、乱补课一事”前往侯马市教育科技局进行了解。在工作人员刚说明情况后,该局局长助理兼督导室主任乔姓负责人随口说:“今年怎么又被举报了,去年就被举报过,后来给退了。”并表示,下午将派人到学校核实,随后给回复。 3月3日,侯马市教育科技局给本网回复称:我局立即责成通盛中学进行调查核实,学校接到市局的通报后,成立以校长郭志峰为组长,全体中层领导为成员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对高三年级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问询,结果显示该校不存在寒假学校组织补课和乱收费一事。从侯马市教育科技局的回复不难看出,该局责成学校进行自我调查核实。学校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实在令人费解。 关于所收取180元“费用”一事,该局给出的答复是“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的书款(新华书店尚未出具相关票据)。”这样的解释更是难以服众。在国家规定的假期,通盛中学为什么要提前开学?当时,收取家长180元时,班主任老师告诉家长是“补课费”。当本网工作人员去侯马市教科局的第二天,据家长透露,老师又告诉学生和家长,收取的是“杂费”。现在侯马市教科局的回复又变成了“书款”。这三缄其口,内在有何缘由?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规定,明确指出全国中小学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网将对家长反映的侯马市通盛中学违规补课,收费乱象一事继续关注! 来源:山西综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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