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大量实体企业面临巨亏、破产,而银行业却在抱怨利润没有实现大幅增长。在金融业基本垄断、受保护的状态下,是否应该给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套上一个笼子呢?分管金融的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来自一线,他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金融业瓶颈忧虑甚切,并提出了切实的改进建议。 文_王一新 山西省副省长 1、金融供给服务的责任主体需要进一步明确。 从当前的情况看,银监会主要功夫下在监管上,主要对防控金融风险负责,监管措施、力度和效果都是不错的。但谁来推动中国银行业加快发展,为社会提供充足、丰富、成本较低、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总感觉在国家层面功能缺位。实体经济面临融资难、融资贵时投告无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层面代言人。国务院很为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着急,但宏观金融政策落地难。地方政府也为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殚精竭虑,然而银行不归地方政府管理,协调力度有限。 造成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是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非法集资盛行的根源也在于正规的金融服务发展不足。而要解决金融服务供给不足这个根本问题,迫切需要国家明确对金融业发展负责的部门。银监会的功能决定了它不可能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去抓金融业发展。 2、给中国的商业银行更准确的功能定位。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必然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但现实情况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牌照是受管制的稀缺资源,美国高峰时期有1.8万家银行,每天都可能有银行倒闭,而我国总共才只有几家商业银行,除了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关闭,再无任何银行倒闭。这说明,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具有相当程度的垄断性和专营性,商业银行的蛋糕很大程度上受保护。特别是一些已成为上市公司的银行,更是强调必须对股东负责,必须利润最大化,并由此制定出一整套基于垄断的、单方面的制度化游戏规则,名为“制度管人”、“机器管人”,来确保自己利润最大化。 这就产生了当前一方面实体经济哀鸿遍野,而银行业赚得盆满钵满的社会现象。2015年大量实体企业面临巨亏、破产,而银行业却在抱怨利润没有实现大幅增长。实体经济亏损严重,银行业却能大幅盈利,这有违经济规律。这种现象的产生不能责怪金融机构,这是我国对银行业功能定位不准造成的。在金融业完全放开、竞争体制完善的情况下,如果银行还能持续盈利,我们不要眼红,那是银行的本事,但在今天这种金融业基本垄断、受保护的状态下,是否应该给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套上一个笼子呢?我们希望商业银行在与实体经济的共赢中赚取合理的利润,而不是把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建立在实体经济资金成本高、利润减少的基础上。当前,如果深层次制度调整比较困难,是否可参考国家对央企征缴超额利润的办法,对银行业在税前征收一定比例的国家收益,用来反哺实体经济。 3、拆除那些以加强监管为名,实际上却自缚手脚、画地为牢的政策门槛,舒缓绷到极限的银企关系。 这两年监管部门的每一次政策松绑都给金融市场带来了积极的反应。取消存贷比考核,客观上为大幅降低高成本表外融资规模创造了条件;取消时点存款额考核,使多年来银行业硝烟弥漫、乌烟瘴气的揽存款大战逐渐消停。当下,最需要立即修改的银行业规定是,企业必须先还本付息,再重新续贷。一方面是企业难以为继,流动性接近干涸;另一方面,银行要求企业先还清上次借款再重新续贷,“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问题在于企业资金流紧张,如何实现先还款再借款?于是,一些民营企业从社会融资机构借入短期、高成本的过桥资金,或者干脆借入民间高利贷;而不少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对此要求则一筹莫展。我想表达的是,如果企业不可救药、是扶不起的刘阿斗,那么干脆就将其列入僵尸企业的行列,让其早死早超生。但是,大多数的企业不是产业和企业出了问题,而是由于市场萎缩低迷,造成了流动性困难,银行经过研究并判定,应该继续给予续贷支持。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继续简单坚持必须先还后续,那不是作茧自缚吗? 不接地气、缺乏针对性的监管规定还有很多,例如设立村镇银行要求必须有一家商业银行做第一大股东,这当然有助于防控风险,但因大多数商业银行并不热衷于此,于是乎,村镇银行喊了很多年,发展并不快,症结就在此。 4、在经济逆周期背景下,仍然用顺周期时的监管政策考评金融业,一定会出现削足适履的情况。 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适时调整对银行业的考核指标。在经济顺周期时,银行业分享了实体经济带来的巨大红利。当实体经济遇到巨大困难的时候,银行业是否可以把自己的利润也与实体经济分享一些呢?顺周期时提取的巨大拨备不就是为了应对这样的困难吗?而事实上,今天许多金融机构因为监管指标的原因,不是在多消耗一些过去提取的拨备化解不良,反而是在更大力度地提取拨备,这客观上也进一步挤压了金融业让利实体经济的空间。对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额“双降”的要求更是不符合经济规律。逆周期背景下,金融业不良上升是大概率事件,世界各国莫不如是,既然难脱此理,如果能对金融业的考核指标有适度宽松,则意味着实体经济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银行业和实体经济的压力都将得到一定的纾解。 5、不以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名义让小微企业融资更贵。 近几年监管部门为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可谓绞尽脑汁,对商业银行提出了“两个不低于”的监管要求。为了鼓励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央行在定向降准等方面也对商业银行在流动性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除了要求商业银行能提供信用贷款外,针对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状况,大力推动融资担保业务,一大批国有的、民营的融资担保公司应运而生,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此外,还有小额保险保证贷、纳税信用贷等业务都在试水,产生了一定效果。 但是从总体上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未根本改变,融资成本甚至节节推高。大型商业银行虽然被迫执行“两个不低于”的要求,主要是基于政治责任。以它们庞大的组织架构和繁复的管理程序以及已经难以降下来的管理和人力成本,去做小微企业的业务,真可谓高射炮打蚊子,有时只能赔本赚吆喝。 而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民生、平安等,虽然大力发展小微业务,但对不良贷款的恐惧,使它们对客户的授信条件非常苛刻,资金使用成本也很高。一些无法获得授信又没有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只能求助于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不是白担保的,费率不低。更有甚者,有些银行与担保公司联合,指定客户必须找某家公司担保,而担保公司则要求,收取远远超过正常费率的高费率收益。这样的扶持政策与初衷大相径庭,可能是设计政策时没有想到的。归根到底,无论是融担公司的成本,还是应由银行承担的风险成本,因为供求双方地位不对等,资金成本几乎最终都落在了小微企业身上。许多着眼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措施,客观上都变成了促使小微企业融资贵的原因。 如何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我认为要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把服务小微企业的重担压给地方金融。全面放开地方城商行、农商行网点设置限制,放开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的限制,把国家赋予大银行的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专项政策足额给到地方金融机构,大银行不再承担支持小微企业的政治任务,实行错位发展。给予小贷公司和银行业同等税收政策,以及补充资本的渠道。国家可出台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 6、金融机构切实增强与实体经济长期共赢理念,弱化“投行”、“投机”心态,防止银行“投行化”。 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本应是“毛和皮”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实体经济是平民,金融机构是贵族。一个常用的词暴露了彼此之间的不对等,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常用的词是请金融机构给予“支持”。这不是平等合作的语境和心态。金融机构回归到与实体经济长期共赢才是理性的定位。双方成为命运共同体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经济社会。 最近十几年来,以美国华尔街为主的投行业务进入中国,资本逐利性、贪婪性大放异彩,资本回报率动辄高达百分之几十,甚至百分之几百。受此影响,中国的金融业悄悄变“疯”了,整个金融界弥漫着“投行”的心态,进而整个中国社会弥漫着投机心态,摒弃投行、投机心态是当下中国去杠杆、挤泡沫的需要,是脚踏实地回到现实,一步一个脚印实现全面小康的需要。 此风不去,实体经济难以挣脱资本的贪婪,长此以往,中国实体经济危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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