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21 20:29|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975| 评论: 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金管罚决字〔2023〕7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山西盛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张丽红(时任山西盛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给予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山西盛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6万元
二、对张丽红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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