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艾菲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3〕57号
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艾菲拟任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吉农商字〔2023〕5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艾菲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临汾银保监分局 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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