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兴业银行临汾滨江明珠社区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2〕69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关于兴业银行临汾滨江明珠社区支行迁址更名的请示》(兴银晋临汾请〔2022〕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滨江明珠社区支行变更名称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安宇社区支行,营业场所由临汾市中大街明珠金港商城一层商铺变更为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82号安宇花苑E区5号楼9单元东门店。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2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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