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赵城支行开业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2〕61号
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赵城支行开业的请示》(洪都银发〔2022〕5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赵城支行开业。住所(营业地址)为: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永安街1号。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借记卡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董娟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赵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四、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五、你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六、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2年8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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