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7 21:56|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2562| 评论: 0|来自: 银保监会
(农业银行临汾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农业银行临汾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冯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经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临汾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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