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李季沣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2〕90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李季沣任职资格的请示》(光保字〔2022〕10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季沣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报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2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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