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侯马农商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142号
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晋侯农商字〔2021〕16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对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六条修改为: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叁仟万元整(小写:630,000,000元)。截至目前,本行发起设立的总股本为63000万股,其中:非职工自然人股东117人,持股15551.103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4.68%;职工自然人股东409人,持股9474.073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5.04%;企业法人股东15户,持股37974.8229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0.28%。 (二)第一百一十条修改为:本行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共9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 同意你行对章程的修改内容,修改后的章程见附件。 二、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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