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金融网讯(李娜)农发行吉县支行按照人民银行通知要求,于11月29日组织征信业务相关人员开展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的学习讨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已经2021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9次航务会议审议通过,先予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共八章五十三条,包含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整理、保存、加工;信用信息提供、使用;信用信息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我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客户部员工逐条逐项对办法进行了学习。该办法突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征信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过度采集;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授权,不得滥用等。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颁发,进一步提升征信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水平,助推征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学习该办法,使我行更加重视征信工作的开展,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要求进行征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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