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李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128号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中信保诚人寿山西省分公司关于对李新拟任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晋中信保诚〔2021〕10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新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提交报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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