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协会16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 意见稿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募集机构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据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11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共办结143件涉嫌违规的私募案件。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类型表现为公开宣传、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