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16 15:46|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7327| 评论: 0
(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刘红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红清
单位
名称
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白军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后管理不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刘红清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山西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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