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裴月云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61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对裴月云拟任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晋太保寿〔2021〕5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裴月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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