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李战武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64号
工商银行临汾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临汾分行关于李战武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临报〔2021〕5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战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尧都支行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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