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你们检察机关的调解工作,侯观起的养老院费用儿女们都主动交纳了,欠的费用也已经补上,孩子们经常来看望、陪伴老人!”这是发生在养老院中感人的一幕。 3月22日,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高小斐、副主任杨庚及曲沃•县检察院任杰副检察长等人到侯马乔村养老院,对一起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了解侯观起老人的生活情况及子女们的赡养义务履行情况。 70岁的侯观起老人与妻子共育有二女一子。长女已下落不明十余年,妻子也于2018年不幸去世。侯观起因多种疾病,导致生活能力受限,至2020年,生活已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照顾饮食起居。次女及儿子对如何赡养老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老人被送到养老院后,养老院费用无人支付。曲沃县检察院收到侯观起老人寻求法律帮助的申请后,及时向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请示,在市院的指导下,曲沃县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向子女们发出《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并向被赡养人所在村委会发出《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经过办案人员多次向子女们做释法说理、亲情感化工作,两子女同意履行赡养义务,支付侯观起老人养老院的费用,并于2021年1月29日签署了《履行赡养义务承诺书》。 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解决了老人的无人赡养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通过案件回访,检验办案效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 作者 曲沃县人民检察院 曹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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